驻东北苏军总司令马林诺夫斯基曾向中国国民政府驻苏军军事代表团团长董彦平透露,苏联对东北经济“要求目的不在经济而在国防”。也就是说,保证苏联的国防安全是它对东北一切经济要求的核心。长期以来,斯大林对东北强大的工业体系怀有恐惧心理,认为在靠近苏联力量最薄弱的远东地区保留中国东北这样一个庞大的军事与工业生产基地,对苏联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而苏军占领东北正是解除这一威胁的最好机会。
苏联拆运机器设备的总价值到底有多少?有各种统计数字,如台湾国民党党史会库藏的有关资料,中国记者的统计资料,鲍莱调查团的统计资料,和东北工业会及日侨善后联络处(“东北工侨”)的调查资料,它们提供了各种不同的数字。据鲍莱的估算,苏联拆运所造成的损失达8.95亿美元;相比之下,“东北工侨”的调查就更精细一些:损失为12.36亿美元,但占东北企业三分之一的日本陆军企业并未包括在统计之内,如加上这部分损失,总计不下于20亿美元。
“敌产”本属我国财产
当时,张嘉□曾任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主任和国民政府对苏经济合作代表,他一到东北,就按政府指示向苏方声明,东北日资产业应作为日本赔偿的一部分,归中国所有,并对苏联的大肆拆运提出了质问。张嘉□认为,所谓东北敌产(日本产业),不同于日本本土的敌产。东北敌产中相当一部分是东北人民的财产。因为,伪满洲国中央银行发行钞票130亿元,其他发行的公债、邮政储金、人民存款尚有二三十亿元。这样,中国中央政府对东北人民将负有一百五六十亿元的债务。而东北全部工矿如数保存其现有财产,也不过百亿。
根据这一基本事实,张嘉□提出,“满洲所有敌产应以抵偿所负人民债务,如有剩余,应以之赔偿中国八年抗战之损失。故一切敌产,应归中国没收”。苏联谈判代表斯拉德科夫斯基则根据被苏军扣押的前日本在东北的企业负责人所提供的资料,说被苏军指定的日资企业,日资占70%以上,而华资占30%以下。即使按苏方的统计数字,30%的中方资产也不能被作为敌产白白没收而去。于是,苏方提出,将被它拆运剩下的机器设备的一半,作为苏联对华友好的“礼物”,无偿赠予中国,与中国共同经营。实际上,还是全部没收。
苏联谈判代表多次强调,苏联出兵东北蒙受了重大损失,暗示它有权利占有和没收东北机器设备以弥补军费。这也是毫无道理的。苏联出兵东北,如果它完全是帮助中国,军费当然应由中国负担;但苏联出兵东北的目的远不是这么简单。
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谈判过程中,斯大林说,旅顺口为苏联海军基地,大连辟为自由港,长春铁路中苏共有共营,外蒙古独立,这些问题不解决,他就无法向苏联人民交代苏联为什么出兵东北。中苏条约与各项协定签订了,苏联出兵的目的达到了。所以,当斯大林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缔约谈判过程中,提出让中国负担军费时,被宋子文一口拒绝,斯大林也没有坚持。苏联对日作战仅有一周,从中国取得的利益足可补偿苏联对日作战的损失,这是关键事实之——。







